伊汤安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225三国时蜀国西南部大姓首领。益州郡(今云南省中南部地区,治晋宁县东北晋城镇)人。先世系汉族移民,因世居南中,深受当地少数民族影响,“恩信著于南土”,为汉夷所服。后主建兴元年(223)前后,在吴
见“奥米那楞”(2253页)。
吐蕃古代氏族名。始见敦煌文献及碑文,然无具体记述。唯《德乌教法史》有具体载述,系指吐蕃王族直属的6个父系氏族,即:威严的洛及尼雅、尊贵的库与努、严肃的索与波。约形成于唐代,为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
满语音译。女真、满洲人指姓氏。清《吉林外记》:“三姓,又名依兰哈拉。国语依兰,三;哈拉,姓也”。满洲瓜尔佳、富察、佟佳等姓氏,是谓哈拉。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之母,姓喜塔拉,为都督阿古之女,追封为“宣皇后
即“完颜乌带”(1149页)。
见“萧师姑”(1993页)。
原始社会初期一群女子与一群男子互为夫妻的集团婚形式。亦称伙婚、多偶婚、集团婚、普那路亚婚等。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最初阶段为血缘群婚,即任何男女可在同辈直系和旁系兄弟姐妹,以及年龄相近的异辈人中结为配偶,
见“葛可河卫”(2184页)。
见“柳中”(1575页)。
见“文干”(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