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
见“佐领”(1087页)。
见“佐领”(1087页)。
参见“多博伯克”(852页)。
宋代时轮经的传播者。吐蕃人。据《汉藏文书》载,印度时轮经为西藏学者所闻,知苫婆罗国(即香跋拉国)第二代法王白莲法王著有《时轮经》的权威注释,书名《无垢光疏》(成书于公元前177年),颇有盛名,为著名时
元置。“灰亦儿”,今有人认为乃“乌裕尔”的古译。元至治元年(1321)置。治所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乌裕尔河龙安桥以南地方。
见“好儿趁”(937页)。
金末将领。契丹族。宣宗时,为节度副使。时蒙古军大举南下,中都(今北京)失陷,宣宗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山东、河北纷起抗金,金朝危机四伏。兴定元年(1217),河南亦爆发起义,四月,南阳五朵山千余人举
1062—1116辽后族。字讹里本。契丹族。为国舅少父房之后,越国王萧别里剌子,道宗惠妃萧坦思之兄。史载其貌雄伟,性和易。大康元年(1075),娶道宗三女赵国公主特里,拜驸马都尉。初领祗候郎君班详稳,
渤海王国置。因近湄沱湖(今兴凯湖)而得名(郿与湄,或说相通,或说郿为湄之误)。为安远府所辖4州之一。州治故址一般认为在今兴凯湖东,一说为朝鲜平安道之买州。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似未被迁往他地,后成为辽代女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