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囊尊蒙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北周大臣。字神庆。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北魏大臣宇文显和子。少聪敏、深沉有器量。北周初年,受业东观,颇涉经史。后因文州百姓暴动,应募从征,获都督职。以善射、有胆略为卫王宇文直赏识,引为左右。
光绪十年(1884),英印政府派秘书马科雷领兵从锡金闯入后藏岗巴宗所辖之甲岗地方(地近扎什伦布寺),欲与该地方藏官直接谈判通商,被西藏地方当局识破,拒绝。再派马科雷从海道赴北京,以《烟台条约》中规定英
渤海王国僧人。入唐学经,从师应公。唐元和八年(813)秋,与日本留唐学问僧灵仙遇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议论投契无间。长庆二年(822),灵仙入五台山求法,居铁懃寺。五年,贞素携日本寄灵仙之百金及书信
参见“駮马”(1782页)。
?—1671清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瓜尔佳氏。世居苏完。佐领席尔那之子。父卒,任佐领兼前锋侍卫。后金天聪八年(1634),随清太宗征明,由大同趋怀远,克左卫城,与前锋统领图鲁什等设伏,败明总兵曹文诏
1824—1862清代著名学者。福建光泽人,字愿船。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授刑部主事。曾主讲保定莲池书院,代院长。喜治经史、小学,精于考据文学,边疆舆地尤所擅长。与时人张穆以学问文章相契合。鉴
纪传体断代史书。西晋陈寿(233—297)撰。65卷。寿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官观阁令、晋平令、著作郎。是书主要记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元年(280)间魏、蜀、吴三国史
金大臣。本名河西。字仲通。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其先世居辽海。女真族。裴满氏。大定(1161—1189)间,充侍臣。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升奉御。翌年,金章宗即位,擢监察御史,劾奏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隋唐时期契丹一部落首领。初率部仕隋,授金紫光禄大夫。隋亡唐兴,与靺鞨首领突地稽俱于武德年间(618—626)遣使附唐,被唐封云麾将军,行辽州总管,诏于营州(今辽宁朝阳)城旁安置。时契丹主部尚归附突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