俍民
参见“俍人”(1687页)。
参见“俍人”(1687页)。
古代靺鞨族的舞蹈。已失传。开皇(581—600)初,隋文帝宴靺鞨朝贡使者,使者与随从为谢文帝恩,起作靺鞨舞。史载舞者动作“曲折多作战斗之容”,文帝惊谓侍臣曰,此舞“常作用兵意,何其甚也”。
参见“镇南关”(2511页)。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南部中印边界之内,历属阿里地区扎锡岗举巴扎仓管辖,为西藏边境重要谿卡。1665年由五世达赖喇嘛颁发并在1737年由七世达赖重新换发的封地文书规定,其地为扎锡岗举巴扎仓所辖之谿卡
见“赫哲族”(2422页)。
即“吴朝俊”(1075页)。
见“萧仲宣”(1993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贞元三年(1155),尚书左丞张中孚受封。中孚原为宋将,父张达仕宋至太师,从父荫入仕,累官知镇戎军兼安抚使,屡从吴玠、张浚以兵拒金军。天会八年(1130)降金,任镇洮军节度使,后
见“耶律吴十”(1312页)。
十六国时期汉国置。嘉平四年(314),汉主刘聪定百官,置丞相等七公,设辅汉等十六大将军。此称源于《资治通鉴》,然其所列有辅汉、都护、中军、上军、抚军(《晋书·刘聪》作“辅军”)、镇、卫、京、前、后、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