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王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渤海王国官员。唐会昌元年(841),官政堂省左允。是年(日本承和八年)冬,奉大彝震命率105人出使日本。十二月抵日长门登陆。此行聘日已满约定12年一通聘限期,受到日方依礼接待。翌年三月,入日京城,被款
后赵义阳王石鉴年号。350年,凡1年。
见“阿尔博罗特”(1235页)。
赫哲族旧时帽子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桦皮帽。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尖顶大檐,与斗笠相似,上绘有各种花纹和云卷。夏季戴之既遮阳光,又能蔽雨。
清代选用内务府属女子以为宫帷服役人。沿循历朝例,后金时代,即以包衣女子为宫女。此制规定,以3年为期选阅1次,主要在上三旗包衣内选用。先由各内佐领、内管领将辖下年及13岁以上未经选阅女子造具清册,一呈内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花刺子模国故都。位于阿姆河右岸,距希瓦一日程。遗址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尔坚奇北沙——阿巴斯。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云南西双版纳和澜沧等地哈尼族居屋称谓。类似※“干栏”,但较之简陋。竹木结构,以茅草或木板盖顶,上下两层。楼下用于饲养牲畜,存放薪柴,安置脚碓,楼上住人。宽敞,但通风、照明欠佳。一屋隔为两间,男女分住,
见“潢河”(2464页)。
见“花婆”(9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