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捺钵
见“捺钵”(2037页)。
见“捺钵”(2037页)。
渤海国早期所置州名。《续日本纪》载,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于大兴二年(739,一作三年)致日本圣武天皇书中,有“仍差若忽州都督胥要德”云云,是渤海早期已有此州之设。《新唐书·渤海传》所载62州名中无其名,
见“弗力卫”(670页)。
古族名。见“仡伶”(571页)。
1616—1678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措玉。11岁从圣·噶登巴受戒,入寺学经。15岁为隆务寺法相扎仓第一代僧沅。17岁往安多各大经院巡回辩经。28岁从圣·噶登巴受具足戒。31岁赴西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和霍城县等地。举行婚礼后第三天,当新娘到达新郎家门口时,要由伴娘挽着下车,踩着红毡,走到正屋前面,与新郎同拜天地。接着,双方对拜,新郎用马鞭揭去新娘的
古地名。约位于今甘肃省东部,具体地点不详。陇西鲜卑乞伏氏居地之一。东晋成帝咸和年间(326—334),乞伏司繁(西秦国君乞伏国仁之父)立,率部迁驻其地。废帝太和六年(371),为前秦苻坚所破,归降,失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温纳何剌”、“温纳河剌”。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斡纳阿剌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辽史·营卫志》称: “斡
卫拉特蒙古旧婚俗之一。蒙古语,意谓请喇嘛念经。卫拉特蒙古人订婚后,若举行婚礼,按规定都要请喇嘛念经,并拿羊胛骨拜天地。为表示答谢,新娘要在帷帐内向喇嘛磕头。但念经喇嘛不能参加婚礼宴会。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
苗族妇女头饰。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银制,形似水牛角,中空,重达2斤,外刻双龙抢宝。上雕花纹,通常戴在帽子上,并与银牌等饰物配用。角尖上有时缀有几撮羽毛。一般在盛大节日或婚嫁时戴之。相传采用牛角形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