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王院
见“大王院”(79页)。
见“大王院”(79页)。
纪传体史书。原称《太史公书》、《太史公记》或者称《太史公》。西汉司马迁(前145—前86)撰。130卷。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少好学,及长漫游名川大山,考察古迹,采集传说。父司马谈卒后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详见“哈剌那海”(1639页)。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见“敌烈部”(1882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坦绰之下,※久赞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清末官员。满洲正黄旗人。姓颜札氏。字可庵,号幕巢馆主人。官农工商部员外郎。著有《人海见闻录》、《幕巢馆诗钞》、《曼珠沙室文集》、《曼珠沙室诗剩》、《兰雪吟》及《茫茫吟》。
成吉思汗灵堂八白室所在地。蒙古语音译,意为“多泉”。在今内蒙古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苏木。据《成吉思汗祭典》载,该地有巴噶卜拉噶(小泉)、伊克卜拉噶(大泉)、托古噶卜拉噶、莽罕卜拉噶、阿鲁卜拉噶、
见“保惠城”(1682页)。
见“屈列”(15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