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录般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
吐蕃赞普。即恰赤。又称乌岱恭杰。※止贡赞普次子。其父在争权决斗中被洛昂达孜杀害后,他亦被流放于波卧(今波密)。据《德乌佛教史》载,止贡赞普被杀后,其三子同乘一牛逃往伍如嘎塘钦莫地区。恰赤为工布之王,夏
景颇语音译,意为“官家之婿”。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社会中对“百姓”等级娶“官种”等级之女为妻者之称谓。从前在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人们被划分为“官种”、“百姓”、“奴隶”3个等级,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制
清初武官。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世居乌苏(今吉林省伊通县)地方。崇德三年(1638),从征明山东,克济南府,赐号“巴图鲁”。四年,授牛录章京世职,加半个前程。六年(1641),随军围明锦州,屡立战功
唐代回纥汗国特勤。唐文宗开成五年(840),以汗国为黠戛斯所破、㕎可汗被杀,汗牙部十三姓拥乌介特勤为可汗,偕嗢没斯特勤、宰相赤心等各率众奔唐天德塞(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
见“阔阔出”(2274页)。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兵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河南道御史,历迁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府丞、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湖广巡抚等职。三十八年(1699),奏
?—215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族名。今纳西族。“么些”、“摩西”等名的同音异译。见于四川《盐井乡土志》。据调查,为四川盐源(盐井)纳西族旧时的自称。详见“纳西族”(12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