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吉八合
?—1429
明代云南永宁土官。纳西族(一说普米族)。永宁土知州卜都各吉子。建文年间 (1399—1402),父卒,袭知州职。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率香罗、革甸、瓦鲁之、剌次和等4处西番(今普米族)伙头赴京朝觐。四年四月,升永宁州为府,授中顺大夫、永宁府知府,并赐给镌有“克笃忠贞”4字的银花金带。宣德四年(1429),为永宁蛮寨矢不剌非及四川盐中卫士官马剌非所杀。
明代云南永宁土官。纳西族(一说普米族)。永宁土知州卜都各吉子。建文年间 (1399—1402),父卒,袭知州职。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率香罗、革甸、瓦鲁之、剌次和等4处西番(今普米族)伙头赴京朝觐。四年四月,升永宁州为府,授中顺大夫、永宁府知府,并赐给镌有“克笃忠贞”4字的银花金带。宣德四年(1429),为永宁蛮寨矢不剌非及四川盐中卫士官马剌非所杀。
见“耶律题子”(1323页)。
古族名。①参见“陆浑之戎”。(1189页)。 ②即允姓之戎居敦煌者。参见“允姓之戎”(402页)。
侗族青年男女婚前社交择偶活动。又名“行歌坐月”。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等地。每当夜色降临,未婚青年男女三五成群聚集鼓楼,或谈心,或唱歌;有些男青年则三三两两怀抱琵琶,走村串寨,寻找意中人,倾诉衷情。
见“图们江”(1435页)。
即“金满城”(1476页)。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即“龙凤翔”(495页)。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永乐四年(1406)建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前身为元代湖南镇边宣慰司,洪武初年之沿边溪峒长官司。清初,以土官田楚珍归附,应命从征播州(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一说在今绥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