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旗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十六年,圣祖玄烨应其请,授以札萨克职,赐给红纛、敕书、印绶及银币,并授其子郭帕为协理台吉。翌年,清廷遣官赴哈密编旗设佐领。官制与蒙古各部诸札萨克旗同。雍乾(1723—1795)间,额贝都拉之孙额敏、曾孙玉素卜,对新疆的统一都作出贡献。该札萨克(旗长)曾累封至和硕亲王。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十六年,圣祖玄烨应其请,授以札萨克职,赐给红纛、敕书、印绶及银币,并授其子郭帕为协理台吉。翌年,清廷遣官赴哈密编旗设佐领。官制与蒙古各部诸札萨克旗同。雍乾(1723—1795)间,额贝都拉之孙额敏、曾孙玉素卜,对新疆的统一都作出贡献。该札萨克(旗长)曾累封至和硕亲王。
见“恰域万户”(1725页)。
见“延津州”(820页)。
南北朝时敕勒所建政权。因其众所乘之车,车轮高大、辐数至多得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原分布于今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上谷乌桓大人,统部众9000余落,自称王。在诸郡乌桓中人数最多。献帝初平(190—193)中,※蹋顿代为辽西乌桓大人,总摄三郡乌桓
见“拔也稽部”(1364页)。
清代四川沃克什土司。藏族。其祖于顺治十五年(1658)归附,受封为沃日灌顶净慈妙国师。乾隆二十年(1755),本人被封为沃日安抚使。二十九年(1764)以土兵随军征大小金川,赏戴花翎六品顶戴,易沃日为
河名。古称“神川”、“丽水”、“犁牛河”,藏语“哲曲”。为中国第一大河长江的上游。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中段,上游为通天河,东南流至青海玉树县巴塘河口入四川、西藏边境,又南流入云南西部,经丽江纳西族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