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1900—1958近代伊斯兰教学者、教育家。字益吾,经名穆罕默德·特瓦托尔。河南孟县桑坡村人。回族。幼习阿拉伯文、汉文。青年时代先后到河南洛阳、许昌、沁阳、山西晋城、甘肃张家川等地从虎延璋、马自成等著
新疆河名。我国最大内陆河。在新疆南部。“塔里木”,维吾尔语“可耕地”之意,河边居民从事农耕,因以名河。据《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上游名额尔沟河,三源并会,东流至塔里木地,名塔里木河。清代记载又说其上游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见“陈吊眼”(1258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埿绿能啰”。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7案头。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清代宗室郡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二等。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之女,不分嫡生庶出,咸系“多罗格格”美称。初制,郡王之格格应封时,均以封为县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
我国苗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主要分布在中国贵州、云南、湖南、四川、广西等省(区)的部分地区和越南、老挝、泰国等国邻近中国的地区。国内外使用人口近600万。主要特点有:声母多而复杂,韵
?—117东汉时先零羌别部首领。※滇零之子。永初元年(107),随父参加西羌起义。次年,父在北地郡自称天子,率诸羌进攻东汉。元年(112),父死,即天子位,居丁奚城(宁夏灵武)。以年幼,族人狼莫为其计
东瓯越人。父摇佐汉击楚有功,汉惠帝三年(前192),受封东海王。父卒袭王位。建元三年(前138),闽越王郢举兵围东瓯。粮绝,遣使告急汉帝。武帝令严助发会稽兵援之。解围后,率族人4万余人徙处江淮间,后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