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81—1184,凡4年。
?—1658清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十四世孙(据《藩部要略》;另据《蒙古游牧记》作十五世孙)。苏布地子。天聪三年(1629),随父归后金。八年(163
?—1116宋代云南大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大中国”主※高升泰子。宋哲宗绍圣三年(1096),奉父遗命取消“大中国”,还位于段氏,立段正淳为国王(自此大理国又称后理国),任相国,掌实权,政令皆出其
东汉时辽西鲜卑大人。安帝元初六年(119),鲜卑为汉度辽将军邓遵所败,永宁元年(120),与其至鞬率众降于邓遵,奉献贡物,为汉朝诏封为率众王,赐以彩缯。
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相交往中所产生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既有友好往来,互通有无的一面,又有民族歧视、压迫、掠夺的一面。前者主要发生在各民族人民间,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剥削阶级集团
?—1732清代青海塔尔寺高僧。藏族。康熙五十六年(1719),任堪布,称嘉堪布诺门罕(又作察罕诺门罕),主持塔尔寺宗教事务,僧众信服。雍正元年(1723),参与青海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煽动远近游牧藏
即“塔布囊”(2157页)。
渤海国第三世王大钦茂的谥号。取意于其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继位后,偃武修文,使渤海区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皆得到迅速发展,一生以“文治”著称。钦茂于唐贞元九年(793,一作十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军事首领。字敌辇。迭剌部人。为玄祖※匀德实次子,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伯父。史称其身高力巨,能裂牡鹿皮,声如宏钟,数里外呼人能闻。曾三次出任迭剌部夷离堇,掌部落联盟实权。卒年四十五。辽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阿格濮。他称阿哲。原为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弥勒、开远、易门、通海、双柏、华宁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