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百伯克
见“哲博伯克”(1858页)。
见“哲博伯克”(1858页)。
哈萨克汗。又译比里剌失。※塔赫尔汗兄弟。1533—1538年在位。时汗国处于分裂状态,各部自立可汗,各据一方。如汗国西部之阿克买德汗和七河流域的托格木汗,都各自为政,拒不服从其管辖,直接控制人口仅有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博和哩卫,并说清代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有博和哩河,黑龙江南又有博和哩山和博和哩噶珊。
见“贾莫萨”(1839页)。
1936年初,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炉霍、乾宁、道孚、甘孜等县时,先成立县、区、乡三级博巴(藏语音译,意“藏人”)政府后,于当年6月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管辖数县的藏族民主政权。设于甘
即“兀惹”(107页)。
即“秦城”(1797页)。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清朝将领。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委章京侦卫拉特功,补侍卫。次年,迁副都统。三十三年(1768),率鄂伦春人300从大学士傅恒征缅甸,进攻老官屯。缅王被迫求和,遂随大军班师。三十八年(17
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
高句骊国官号。在诸史所列高句骊国12级“大官”名号中,其仅见于《新唐书》,为第四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大使者”之上,并记其秉国政,三岁一易(称职者不拘年限);更代时有不服者则率兵相攻,其王闭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