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左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博克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库图勒乌苏接车臣汗旗界,南至巴彦温都尔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北至得勒山接本部中后旗及中末次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四十年(1701)乌默客叔父根惇来朝,圣祖念其为旧车臣汗诺尔布之子,授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本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博克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库图勒乌苏接车臣汗旗界,南至巴彦温都尔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北至得勒山接本部中后旗及中末次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四十年(1701)乌默客叔父根惇来朝,圣祖念其为旧车臣汗诺尔布之子,授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本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皇室祖陵。又称北陵。位于盛京(今沈阳市)西北10里隆业山,为清太宗文皇帝皇太极、孝端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合葬陵。始建于崇德八年(1643),顺治元年(1644)竣工。八月,奉葬皇太极灵柩于此。宝城周6
见“按赤带”(1622页)。
?—1163西辽国主。1151—1163年在位。契丹族。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子。大石卒于康国十年(1143),时年幼,由母感天皇后称制主国事。咸清七年(1150),母卒后即位,翌年,改元“绍兴”。在位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见“领民酋长”(2075页)。
①古地名。在今福建福州市,一说在闽北浦城一带。汉高祖五年(前202),因无诸率闽越人佐汉灭项籍有功,复立闽越王,定都于此,为闽越政治、军事、经济中心。 ②古县名。在今福州市。东汉置,晋废。
唐政区和官署名。六都护府之一。贞观十四年(640)与西州、庭州同时设置。为唐西域最高权力机关之一。听命于唐朝政府,接受统一领导。治所初在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高昌故址),郭孝恪为首任都护。统辖碎叶、于阗
契丹建国后,官制分北、南,分治契丹本族与汉、渤海等族。其官称,除大量袭用汉官外,亦保留了部分契丹本语的官称。总汇见下表。详况分见诸条。契丹语名称相当汉职 (或职司)出 处于越建国前,掌部落联盟军政实权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
苗族自称之一。苗语译音。亦译作“代脑”。史称黑苗、短裙苗等。讲苗语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丹寨、雷山等地。详见※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