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县丞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考察、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隶吏部验封司。但所授甚少,云南仅6人,广西、贵州各1人。清沿明制,于云南,贵州各置5人。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考察、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隶吏部验封司。但所授甚少,云南仅6人,广西、贵州各1人。清沿明制,于云南,贵州各置5人。
①(?—1779)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乾隆二年(173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七年(174
渤海王国置。为东平府所辖5州之一,领县仅知有紫蒙县。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辽太祖迁居今辽宁康平县境,置祺州(治所在今康平县东南)以统之;所领紫蒙县民被辽太宗迁居今辽宁辽阳市附近,仍以原县名置县治之。
成吉思汗行宫之一。位于土兀剌河(今土拉河)上游南,今蒙古国乌兰巴托东南。原为克烈部首领王罕营帐所在地,成吉思汗在此与之结盟。嘉泰三年(1203),王罕兵败,并于蒙古部。后成吉思汗于此置斡耳朵(帐殿),
见“打郎”①②(428页)。
见“剪发”(2121页)。
1642—1715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一世(一作二世)。一译阿噶旺罗布桑却拉丹。加佛教传说的十三位先世,亦称第十四世。汉族。生于青海宗喀(今湟中县)依格地区达曲格村,与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同乡
清代满族女学者。字丹奉。乾隆时江苏、浙江巡抚雅尔哈善妹。有残疾,立志依父母以终,著有《素言》。
蒙古国将领。又译三木合、三合。散只兀氏。以勇猛著称,享“拔都”(勇士)称号,故又称三模合拔都。随成吉思汗征金。太祖九年(1214),以金帝迁都汴京(今开封),奉命率契丹降将石抹明安等,与哗变归降的金乣
见“鄂伦春族”(205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