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经历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下设抹里,撒里僧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门巴语音译。门巴族部分地区流行的存放骨灰的公共用房。土木结构,规模大小不等,多在村庄附近,村民集体修建。人死将其尸骨焚烧为灰烬,掺泥土拌匀,做成若干塔状,置于叉康。
见“郎君行记”(1539页)。
?—1343元至正初湖广瑶族起义首领。湖广道州路(今湖南道县)人。瑶族。至正元年(1341)四月,与蒋丙等人于道州路大江源、白岭源等山区发动瑶民抗元斗争。不久,江华、永明、桂阳及广东连山、广西贺州等地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司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贵任下峒长官。嘉靖间(1522—1566),长官向国用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置十二宫,下皆设瓦里。蓊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瓦里。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二十一年(1485)十二月,族人板的肖等来朝,贡氆氇、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绢、钞等。弘治九年(1496),板的肖复入朝贡方物。后,其首领不断遣人赴京师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僧职名。在※德穆齐领导下,掌管全寺庙财务出纳诸事。地位不高,责任重要,多选择有一定办事能力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