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西夏桓宗李纯祐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
参见“谢志珊”(2301页)。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
?—1911清末大臣。内务府镶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字新甫,号鼎臣、独醒居士。咸丰六年(1856)进士。同治五年(186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十年(1871),迁盛京刑部侍郎。光绪三年(1877),
1550—161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女首领。蒙文史籍称作钟金哈屯、诺延出钟根、也儿克兔哈屯、克兔哈屯等。其出身有多种不同说法,且无定论。一说为俺答汗的外孙女,先已许配鄂尔多斯部领主,俺答汗见其貌美而
古城名。位于今甘肃省玉门市附近之赤斤。明为赤斤蒙古卫。康熙五十四年(1715),以策妄阿拉布坦侵犯哈密,清出兵征讨,并调兵前往驻防,设立屯田,安插民户。五十六年(1717),于旧城展筑新城,周1里1分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465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征西大将军、东平王陆俟子。少以审慎,入侍太武帝,赐爵章安子,迁南部尚书。承平元年(452),太武帝卒,南安王拓跋余立,既而为中常侍宗爱等所杀。丽与殿中
公元九世纪中叶西迁回鹘之一支。亦称高昌回鹘、北庭回鹘、和州回鹘、阿萨兰回鹘。其辖境东达哈密,西至库车,南抵于阗,北越天山。首府位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东哈喇和卓)。国王称阿萨兰汗,意为狮子王(后改称亦都
991—1063辽后族。字挞不衍,小字陈留。契丹族。为辽圣宗钦爱皇后弟,兴宗仁懿皇后叔。圣宗时,以戚属入仕。开泰初年,为小将军。太平元年(1021),加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太保。赐名孝友。兴宗时,重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