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指驻牧达木之蒙古部落。亦称达木蒙古八旗。原属青海恰克图部,固始汗据青海后,曾将部分军队驻扎于此。五世达赖喇嘛时,青海蒙古王丹津,带领蒙古官兵赴藏护卫,留500余户于藏北达木驻牧,属固始汗管辖,挑人赴藏
海南省黎族地区一种较古老的住房建筑。平面呈纵长方形,屋盖为半圆筒形,状如船篷,故名。以竹木构架,自屋顶至地面用茅草覆盖,用竹片或藤条编成离地尺许的地板,适应高温潮湿气候,一说过去还有高脚船形屋,离地两
辽、金时对※鞑靼的另一种称呼。又作阻䪁、术不姑、殊保等。王国维在《鞑靼考》中认为:元人讳言鞑靼,在纂修辽、金史时均以此称代之。今人研究确认此称乃客观存在,因该称早见于金人文集,而非出自元
见“乌林答胡土”(348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察奇尔哈喇,西至阿尔噶棱,南至善达勒,北至阿鲁哈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桑斋多尔济所属析出,别为一旗,授三达克多尔济为札萨克。五十三年(178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僧格第三子。康熙十年(1671),僧格被异母兄车臣杀害时,以年幼,附牧其叔噶尔丹。二十七年(1688),随噶尔丹袭扰喀尔喀,领兵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三
见“整庄”(2547页)。
见“六方”(831页)。
又作翁贡、翁昆、汪昆、汪浑。蒙古语音译,《华夷译语》释为“神”。古代蒙古人供奉的一种图腾偶像。多以木材、毛毡、布片、毛皮、铁片等制成,种类繁多,有太阳、月亮翁衮,氏族、部落翁衮,马牛羊翁衮,祖先翁衮等
见“萧观音”(19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