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见“者哈卫”(1348页)。
即“旧察津毕其格” (524页)。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
?—935即辽朝第二代皇帝辽太宗之靖安皇后。契丹族。为辽太祖淳钦皇后※述律平侄女。史称其聪慧洁素。耶律德光即位前于天赞元年(922)纳为妃。深得宠顾,军旅田猎皆偕之同行。天显二年(927)十一月,德光
卫拉特蒙古习俗。意为“剪胎发”。婴儿出生后一般都不剪发,须留至第三年秋季牲畜肥壮时,请喇嘛选一吉日,邀集亲友一起欢宴,并分别请其剃发。剃发分首剪、家剪、客剪三项程序。第一剪须请属性相合、年纪大、子孙多
参见“占布拉”(548页)。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约创建于渤海亡后至东丹国南迁辽阳期间(926—928)。所在因史失载,今无定论,今一般认为其后期地域大体在今鸭绿江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一带。史称其民“本马韩之种”,或说“渤海遗黎
1131—1191金大臣、学者。亦称耶律履,字履道。契丹族。移剌(耶律)氏。辽东丹王耶律倍(突欲)七世孙,聿鲁之子,过继兴平军节度使德元为子嗣。博学多艺,善为文,通契丹大小字。初举进士。荫补为承奉班祗
见“红史”(942页)。
约1688—约1759清代回族诗人。字图南,号南村。云南昆明人。明代回族诗人孙继鲁六世孙。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官山东泗水县知县,有治声。自负不群,以诗古文辞见重於世。著《少华集》2卷,《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