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立立土司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1446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任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子。永乐十一年(1413),代兄※思行法任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初,与明保持密切关系,屡遣使入贡示好。同时不断扩张辖地,兼并周邻孟
参见“喀申和卓”(2206页)。
见“和朔奴”(1446页)。
见“图们江”(1435页)。
唐、宋、元时期对由海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称谓。其中有阿拉伯、波斯、中亚、北非、东非、南亚、东南亚之穆斯林商人。此外,由陆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到南方经商者,亦包括在内。该词最早见于《癸辛杂识》一书。《文昌异
即“梁水”(2125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慈爽主礼”,即掌管内外各种礼节及仪式等,类似中央王朝的礼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见“耶律贤”(1302页)。
?—602公元6世纪南方少数民族杰出女首领。亦作冼夫人。今广东电白县山兜村人。洗家“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自幼善读春秋,勇谋兼备。在母家时已能抚循部众,行军用师,压服诸越。常劝亲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