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玛塔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的一种官服。以黄色面料缝制的短外衣。马褂,原是骑马的服装,衣长与坐骑齐,袖长及肘。面料用黄,以示恩宠。(1)例穿: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班领、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健锐营翼长,以侍卫补授之上驷
1687—1749清代藏族高僧。生于青海迭部绒地区之折垅亚热村。12岁在扎贡喇嘛·丹巴达杰前受沙弥戒,取法名阿旺墨朗。15岁拜阿旺丹增为师,学经典。20岁在且巴夏仲前受比丘戒。28岁往拉萨朝拜噶丹诸寺
亦作扑户。满语音译。清代蒙古、满洲等族中擅长相扑的摔跤手称号。天聪六年(1632),清太宗皇太极以门都侍卫,赐号阿尔萨兰土谢图布库;杜尔麻,赐号詹布库;特木德赫,赐号巴图鲁布库。此三人皆蒙古人,气力绝
1697—1763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策凌旺扎勒、仓吉杰贝洛旦。藏族。拉萨北部达隆人。属喀司族系。阿旺仓巴之子。后因家族纷争,改名多喀,故又称多喀夏仲才仁旺杰。自幼聪慧,善习书法、历算。嘉庆十六
?—48高句骊国第四世王。琉璃王※类利子,大武神王※无恤弟。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大武神王死,因太子年幼不能即政,国人推立之。翌年冬,蚕支部大加(官号,加,一译作“家”)戴升等万余户(一作“口”
参见“滇越”(2401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巴木巴尔之祖父。率部驻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与祖邦保持密切联系。信奉藏传佛教格鲁派。雍正九年(1731),遣使阿尔巴图、沙喇布丹津赴西藏礼佛。时值西藏阿尔布巴
大成国农民革命政权的年号。参见“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见“捕喝”(185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所,并说清代喀本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