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呼
见“巴尔虎”(408页)。
见“巴尔虎”(408页)。
清嘉庆年间云南永昌府芒市司(今潞西县)德昂族头人。嘉庆十九年(1814),因芒市傣族土司抢占德昂族水田,分给户那傣族头人,激怒德昂族。遂于是年冬率德昂族民众掀起反对傣族土司的斗争,得到傣族民众的同情和
书名。作者不详。原著为托忒文。约成书于18世纪中期。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社会科学院原民族研究所及新疆大学历史系部分研究人员在和静县考察时取得。书中对土尔扈特西迁、四卫拉特构成、喇嘛
?—376代国宗室。鲜卑拓跋氏。代国君主※拓跋什翼犍庶长子。建国三十九年(376),其父受前秦攻击,逃往阴山之北,又遭高车抢掠,退回漠南。时代国世子拓跋寔及弟拓跋翰早卒,继嗣未定,前秦兵尚在君子津(今
清帝的近臣。清圣祖玄烨以内廷事务缺少统领之人,因而从内廷诸勋戚中挑选,特设此职,无定员,秩视一品,凡乾清门以内侍卫、司员诸务皆命统辖。帝王出宫、巡幸,命其扈从,或代宣王言,名位优重,例戴花翎。嘉庆后,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一作四年,659),以石国瞰羯城(约在今塔什干地区)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即“主儿勤”(620页)。
元代诗人、教育家。字兼善。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元初祖父哈只仕江南,遂家居上虞(今浙江省上虞县)。父亦不剌金,曾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自幼博览经史。至正二十二年(1362),领乡贤,任尹和靖书院山长。不久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刺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