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满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克埒穆尔齐”。《元史语解》释为“通事”,即译员。蒙古征服各地,与各国、各族交往日增,言谈和相互联系多借助怯里马赤。元代除中书省掾属中置怯里马赤4人外,各部、院、监、寺、司等诸官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元初将领。名又记作忙古歹、蒙古歹。契丹族。为太傅※耶律秃花曾孙,耶律宝童子。忽必烈时,袭父职,赐金符,任随路新军总管,统领山西两路新军。中曾从征蜀。至元五年(1268)八月,又奉命带兵征西番、建都(在
1647—1721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尚书济席哈孙。康熙二十四年(1685),由户部郎中兼佐领迁大理寺卿。三十五年(1696),奉命往山东经理闸河,任内封闸蓄水,启闭以时,益于漕运,受康熙
清末云南腾越(腾冲)各族人民反清起义。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腾越同盟会支部成员,响应孙中山民族民主革命号召,在张文光、刀安仁(傣族,原干崖宣慰使)领导下,聚集腾越的革命党人,于卧牛岗歃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乌兰温都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塔奇勒噶图山接本部左翼中前旗界,南至阿尔图山接本部中末右旗界,北至哈喇莽赉山接本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
古族名。※戎的一支。居于晋南。周宣王三十六年(前792),曾与※条戎一起击败来伐之周师。
见“颇剌淑”(2139页)。
书名。金王若虚撰。卷数不详。主要记贞祐元年(1213)八月至元光二年(1223)十二月宣宗一朝有关史事。正大五年(1228)十一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宣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