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射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替,接替者须承担原主的各种粮差与债务。凡逃跑被抓回者,必遭毒打,甚至贬为“家人”。亦有少数充当土司跟班、寨首等职务,但仍须向土司上粮当差,实际地位仅高于一般百姓。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替,接替者须承担原主的各种粮差与债务。凡逃跑被抓回者,必遭毒打,甚至贬为“家人”。亦有少数充当土司跟班、寨首等职务,但仍须向土司上粮当差,实际地位仅高于一般百姓。
参见“保泰军司”(1683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
藏传佛教寺院名。位于西藏日喀则东南。宋元祐二年(1087),由僧人杰尊喜饶迥内创建。因寺区多生名为“夏鲁”之野草,故名。元时设夏鲁万户,为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府址即在该寺。由把持该寺的地方势力阿氏家族
见“吉里迷”(681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1868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托克托莫特氏。内务府大臣明训弟。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以主事用,分兵部。道光五年(1825),补官,十三年(1833),充武会试提调。十四年,升员外郎。十六
瑶语音译,意为“平地瑶”。部分瑶族自称。分布于广西恭城、富川和湖南江华等地。居地较为平坦,又因长期与汉族多有交往或杂处,故在瑶族中生产力水平较高,大多说汉话。
?—约1238蒙古国大臣。一名钧。女真族。金末质于蒙古,后事成吉思汗,充必阇赤(令史),主文书事。太祖二十一年(1226),随汗征西夏,围凉州,多有战功。太宗三年(1231),任中书左丞相,佐中书令耶
?—1059宋代邈川(今青海乐都)吐蕃首领。又作温郢成俞龙。*温逋奇子。拥有部众万余,据地而治,以父叛唃厮啰被诛故阴附西夏。宋嘉祐四年(1059)四月,病卒。
傣语音译,意为“亲属”。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即车里宣慰使的旁系亲属。但只有充任宣慰使的家臣才能称“翁”,其余只能称“翁沙”。是当地仅次于※“孟”的贵族阶层,可以担任宣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