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齐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内蒙古地区的一条重要公路干线。由包头至乌拉河。1925年1月,冯玉祥任西北边防督办,为运输的需要,命石友三旅修筑,以原大车道为基础进行加工,铲高、垫平、展宽,遇流沙路段,则垫树枝、条席,以维持能通汽车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南北朝时敕勒所建政权。因其众所乘之车,车轮高大、辐数至多得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原分布于今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
古族名。又称姜氏之戎。本羌人之一部,居姜水(陕西宝鸡地区),与周族关系密切。周族西迁于岐下,与其结为婚姻集团。西周初,大批向东迁移。周宣王三十九年(前789),迁居晋北的一支与周战于千亩,周师败。其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虎尔文卫,《满洲源流考》作哈勒珲卫。永乐三年(1405)正月置,以部人绰尔布鼐、额尔吉纳等为指挥等官。
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车牙若鞮单于且莫车之子。任匈奴右於涂仇掸王。汉成帝元延元年(前12),父嗣单于位,保持与汉和好关系,受父遣入侍汉。
州名。原为邓至羌所据之地,并建邓至政权。自亭街以东,平武以西,汶岭以北,宕昌以南皆其所有。南北朝时地属吐谷浑,西魏废帝元钦(551—553年在位),逐吐谷浑,据有其地,置宁州,后改邓州,置邓宁郡。以邓
内蒙古包头地区黄河渡口之一。清同治十三年(1874)开辟。同治以前,由于土默特右旗境内(即今包头地区)过往客商、货物原利赖毛岱渡口(时称官渡)渡河,后因黄河改道,毛岱渡口脱离河道岸口,遂由土默特总公署
甘肃省方志。清黄文炜、沈青崖编撰,15册,附庙碑、酒泉书院碑记、酒泉碑记、义冢碑记。乾隆二年(1737)刊印,二十七年(1762)重修。册1为天文分野、建置沿革、疆域、形胜、城池、所属城堡;册2为山川
见“元宏”(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