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残
见“蒲昌县”(2319页)。
见“蒲昌县”(2319页)。
唐置边疆政区名。亦简称黑水都督府、黑水府、黑水州。因设于黑水(今黑龙江)流域而得名。开元十四年(726,《册府元龟》作十三年)置。辖境东临日本海(包括今库页岛);北至鄂霍次克海和外兴安岭;西达精奇里江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西汉县名。三国至南朝因之。治所在今广西贵县。“布”为古骆越语音译,意为“泉水”或“人”。因当地有名泉或其山象“人”形而得名。《旧唐书·地理志》载:布山县,“古骆越所居”;《元和郡县图志》及《太平寰宇记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
见“萧速撒”(1997页)。
见“俟利发”(1690页)。
见“倒喇”(1887页)。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见“费雅喀”(1771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饶噶厦或若噶厦。家族名称出自所居拉萨大昭寺附近宅第名。为古代王朝第本家族后裔,达陇寺三位活佛缺出,均由该家族出任住持。18世纪,该家族噶伦才仁旺杰为藏史著名人物。其孙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