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法
清代云南孟连勐梭地区拉祜族头人,反清斗争首领。清同治(1862—1874)间,云南回民起义失败后,各族人民继续进行反抗。光绪十七年(1891),与傣族土司罕炳昭领导孟连的募乃、董竹、木戛等寨拉祜、傣等族人民举事,击毙清朝副将尉迟东晓。清廷旋派迤南道刘春霖前来镇压,在重兵压境形势下,义军退至班顺、黑山等地活动,受到各族人民的支持和保护。后因力量悬殊,相持一段后,义军四散,起义失败。
清代云南孟连勐梭地区拉祜族头人,反清斗争首领。清同治(1862—1874)间,云南回民起义失败后,各族人民继续进行反抗。光绪十七年(1891),与傣族土司罕炳昭领导孟连的募乃、董竹、木戛等寨拉祜、傣等族人民举事,击毙清朝副将尉迟东晓。清廷旋派迤南道刘春霖前来镇压,在重兵压境形势下,义军退至班顺、黑山等地活动,受到各族人民的支持和保护。后因力量悬殊,相持一段后,义军四散,起义失败。
见“懿璘质班”(2585页)。
504—570西魏、北周大将。字成兴。代人,鲜卑达奚氏。北魏怀荒镇将达奚眷孙,汧城镇将达奚长之子。善骑射,为贺拔岳所重,以别将从征关右。寻以战功拜羽林监、子都督。永熙三年(534),岳被杀后,附宇文泰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今广西田东县平马镇。隶邕州,领右江黄峒地州、县、峒62所。上通自杞、罗殿、大理诸古国,下连邕州、广州,为宋朝西南边疆政治、经济、军事要地。设有提举峒丁、寨官、寨丁以控右江流域土
见“阿旺罗桑曲旦”(1244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僧人。初随阿玉奇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受阿玉奇汗派遣,率八人使团取道俄境归国,约于五十一年(1712)春抵达京师,受到清廷礼遇。同年五月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参见“孜洛布扎”(1265页)。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
?—1156西夏大将。党项人。皇族,崇宗弟。多权略,有膂力。任都统军,镇衙头。贞观三年(1103),建议学宋兵之长,选蕃汉壮勇,教以强弩,平居带兵而锄,临戎分番而进。封晋国王,掌兵政,多有战功。雍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