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儿思阔
见“八儿思阔”(26页)。
见“八儿思阔”(26页)。
即“巴儿忽”(407页)。
清朝对裕固族首领的称号。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将裕固族划分为“七族”部落,各设正副头目,册封其总头目为“七族黄总管”,赐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并分授各部落头目以“守备”、“千总”、“把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西南68公里处夏塔村南,海拔1930米。墓葬约50座,皆为土墩墓。大墓10座,封堆高5—7米,封顶直径约15米,底径约40米,顶部已塌陷,分两排南北排列。余为小型墓,封堆高3
亦作陀锁。金代起义军领袖。契丹族。原为特满群牧官。承安元年(1196)十一月,与特满群牧契丹人德寿发动起义,据信州反金。建年号身圣,众号数十万,远近震动。攻占韩州、懿州。以数万军迎战懿州宁昌军都统孛迭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壮族先民骆越、乌浒、僚人的饮水方式。流传于今两广云贵等地。最早见于《汉书·贾捐之传》:“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其后,《太平寰宇记》“贵州风俗”条引《异物志》称:“乌浒,南蛮之别名也。巢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见“契翰部”(1565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隆吾扎巴。初入夏琼寺修习佛法。17岁赴西藏,于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5岁获林赛学位。28岁,于拉萨祈愿法会获拉然巴学位。能背诵五部大论,入下密院学习并立宗。返回故乡后,于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