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弥城
见“坎城”(959页)。
见“坎城”(959页)。
金代以八十为陌(一百)的用钱法。大定二十年(1180),金修建上京内所,购买民间物资,经常不立即付钱,付钱时也以八十当一百。民间称此不足一百而当一百的“省陌钱”为“短钱”。官府用钱则足百,称为“长钱”
即“黄鼎凤”(2020页)。
清末民初地方建置。位于辽河下游东岸,境域南北平均约90里,东西平均约80里。南与东南至盖平县界,东北至海城县界,西北至盘山县界。古为营州地。夏、商属青州。战国至汉属辽东郡。南北朝为后魏所据。隋入高句骊
1855—1917清末将领。原名七五,字翰如,经名阿不杜拉·麦知德。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同治十一年(1877),随父马占鳌降清,左宗棠赐名“安良”,获七品军功顶戴。后被陕甘总督升允将其部改为
即“灭塔哈”(501页)。
烤鱼片。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以渔猎为生的赫哲人旧时吃鱼的方法之一。多用鲤、鲟、鳇、胖头等较肥的鱼烤制。一般加盐和拌上江葱(赫哲语称“恩古特”)即可食,喜吃辣的加一些野辣椒
喀尔喀蒙古四部之一。一作图什业图汗部。以汗号得名。喀尔喀初无汗号,自成吉思汗十八世孙阿巴岱赴唐古特(西藏)谒达赖喇嘛,迎经典归,为众所服始称汗,至其孙衮布始称土谢图汗。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
见“蒙古源流”(2337页)。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明初在东北所设蒙古※兀良哈三卫之一。该部自称兀良哈(明人异译作五两案)。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名将兀良哈人※者勒篾(折里麦)后裔。者勒篾的后人率兀良哈人的一支入居东部封地朵颜山(大兴安岭南麓)一带,该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