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牲
即“板升”(1293页)。
即“板升”(1293页)。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突厥语音译,意为“商人”、“贸易人”。原籍多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或安集延人。其中多数没有产业,以贩运为生,居住伊犁,为准噶尔贵族及幽禁于伊犁之和卓从事贸易。社会地位低微,与※塔兰奇人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见“达卢骨部”(731页)。
书名。西夏大臣罗世昌撰。20卷。世昌自南院宣徽使自请罢职后,流寓龙州(今陕西省志丹县北),知国将亡,而谱撰夏国历代世次藏之。元代尚存,今不存。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1821清朝大臣。原名和宁,避宣宗讳改是名,字太庵。蒙古镶黄旗人。额勒德特氏。乾隆三十六年(1771)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后历任安徽太平知府、四川按察使,安徽、四川、陕西布政使。五十八年(
元代宣政院对乌思藏属下萨迦本钦所授官职名。《元史》作乌思藏管民万户。约世祖至元五年(1268),元完成乌思(前藏)、藏(后藏)各地户籍调查,任命萨迦本钦为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赐印信,置万户府。历任本钦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翁戛科、音后、龙坎等一些村寨在婚礼时男家招待客人所剽的牛和猪。这些牛和猪实际是婚前女方家向男方家所要的聘礼,但一般不送到女方家,否则别人会嘲笑女方家“卖姑娘吃”。
清代设于伊犁等地与哈萨克、布鲁特等进行贸易的场所。亭置营务处或驼马处,由贸易章京经理。亭旁置土堡,供前来交易商队居住。当商队抵达卡伦附近时,守卡官兵即将其人数、货物、牲畜进行登记,并连同所送王公、台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