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萨
见“斛薛”(2084页)。
见“斛薛”(2084页)。
1520—1557明代蒙古可汗。亦译打赉逊、打来素、打来宋、达赉逊库登、他赉孙阔通,或称库登汗、小王子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曾孙,※卜赤长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父卒,即汗位。一说至嘉靖三十年
清朝第一次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康熙五十一年(1712),清朝政府为联络土尔扈特部共同反对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派遣内阁侍读学士殷扎纳、图理琛、理藩院郎中纳颜、新满洲噶扎尔图、米邱等30人前往额济勒
元末明初云南阿迷州土官。彝族。又作和宁。元末承袭阿迷州万户府土官。明洪武十六年(1383),亲自赴京朝贡。十七年,予诰敕冠带,实授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土官知州。
见“持至尸逐侯单于”(1619页)。
1816—1861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47任堪布。藏族。道光元年(1821),被迎至拉卜楞寺坐床,由贡塘·嘉贝样授沙弥戒。八年(1828),入经院。20岁从嘉木样受具足戒。次年参加立宗辩论。十九年(18
民族名。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称满洲。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以建州、海西女真为核心,吸收散在东北各地女真诸部及其他各族成员而形成的新的民族共同体。其族源可追溯至商、周、秦时的肃慎,汉至两晋时的挹娄,北
鄂伦春族游猎时的临时居室。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帐篷”。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是过去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远出狩猎的住所。出现于民国时期。一般用3幅6尺长的白布拼作一块,随其长度一头各立1根长约6尺的立柱,
藏语音译,简称“其美”,意“不生不死”。西藏※三大领主在占有草场与不完全地占有牧奴人身的条件下,以超经济强制手段在牧区实行的一种畜租剥削形式。他们以老弱畜或以茶叶、货币等折合牲畜,强迫其牧奴放牧,按牲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元置。一作谷州。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置。初,辽东蒲鲜万奴建东夏国置古州,元沿其名置千户所。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世环镇,一说为该省牡丹江市郊龙头山古城(1984年在此出土“古州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