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附军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从事征战、屯田、营造等。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从事征战、屯田、营造等。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因在金浦与路境内而得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一说在该省乌裕尔河流域;或说在今齐齐哈尔市一带。今呼兰河、通肯河和拉林河一带,是其主要屯垦地。元世祖初
明代官名。简称巡抚辽东都御史。明正统元年(1436)始置。与镇守辽东地方总兵官及太监(内臣)均为镇守辽东之重臣。衙门为巡抚都察院,设于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县)。又于辽阳(今辽宁省辽阳市)设行院。职务为提
见“兀失卫”(108页)。
参见“哈思户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1645页)。
? —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世居哈达(今辽宁开原市东)。佐领雅虎之子。初袭父职。管佐领事。天聪五年(1631),奉命出使朝鲜还,授礼部参政。八年(1634),随太宗征明,攻大同,因功
即“柯散”(1590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自公元311—334年,凡24年。
书名。又名《始祖以下十帝实录》。金宗室完颜勖等编撰。3卷。天会六年(1128)六月己未(初六),金太宗完颜吴乞买下诏求访祖宗遗事,以备国史,命勖与耶律迪越掌之。勖等采摭自始祖函普以下十帝的遗言旧事,综
藏传佛教(喇嘛教)宁玛派之俗称。因该派僧人以红袈裟为僧装、戴红帽,故称。详见“宁玛派”(6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