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木河
见“妫水”(1261页)。
见“妫水”(1261页)。
反元事件之一。李璮,字松寿,潍州(治今山东潍坊)人。元太宗三年(1231),袭父李全职,治益都行省,专制山东30余年。中统元年(1260),加封江淮大都督。三年二月,乘忽必烈汗与弟阿里不哥为争帝位连年
珞巴族部落名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的米林县及马尼岗、梅楚卡一带。分萨及、达芒、东鸟、海多、另腰、崩英、嘎若等7个氏族。传说其祖先※阿巴达尼和藏族祖先阿巴达洛是兄弟,原住西藏工布地区,后阿巴达尼及其子孙越
书名。贵州龙家民族志。亦名《洞中风俗记》、《黔苗土司婚礼记》。1卷。清陈鼎(字定九,一字子重,江苏江阴人,汉族)撰。作者于康熙(1662—1722)初年随叔父宦黔,后与当地龙家土司(史称“龙家苗”)之
见“肆叶护可汗”(2355页)。
?—184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孜本,嘉庆十一年(1806),补授噶伦。十七年(1812),因失职使犯人潜逃出境,受理藩院议处。道光二年(1822),因捐款修西藏敏珠尔伦吉竹布贝寺,赏花翎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
见“喀什噶尔”(2205页)。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
书名。清钱大昕撰。4卷。分经、史、子、集4部,每部各为1卷,内再分子目若干。是作者鉴于《元史》不列艺文志一门,参照前史体例,取元人学者文士著述,录其都目,以补《元史》所未备之作。举凡元人著作之可传者,
乾隆三十二至三十五年(1767—1770),缅甸木梳王朝屡犯中国边境。清廷命将军明瑞督师征之。乾隆三十二年十二月,两军大战于蛮结,木梳军大败。旋因木梳军败退中焚毁沿途傣族、掸族村落,清军粮米不继,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