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也
侗族村际间传统联谊活动。汉译“吃乡食”或“吃相思”,又称“作众人客”。流行于贵州榕江、黎平、从江,湖南通道,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侗区。多于春节和秋后举行。甲寨相邀,乙寨则全村出动,前往作客。宾主欢聚一堂,主以酒肉相敬,客以歌舞回报,欢度三五日方散。待一个时日,则由乙寨作主回邀甲寨。有芦笙客、多耶客、唱戏客、龙灯客等几种形式。是侗族人民安居乐业、团结友爱的象征。
侗族村际间传统联谊活动。汉译“吃乡食”或“吃相思”,又称“作众人客”。流行于贵州榕江、黎平、从江,湖南通道,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侗区。多于春节和秋后举行。甲寨相邀,乙寨则全村出动,前往作客。宾主欢聚一堂,主以酒肉相敬,客以歌舞回报,欢度三五日方散。待一个时日,则由乙寨作主回邀甲寨。有芦笙客、多耶客、唱戏客、龙灯客等几种形式。是侗族人民安居乐业、团结友爱的象征。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506北魏起义首领。泾州(治今甘肃泾州县北)人。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宣武帝正始三年(506)正月,聚众起事,自称王,改元圣明。与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羌人吕苟儿、休屠胡王智起义相呼应。七月,
即“上契丹事”(116页)。
见“乌雅束”(337页)。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县名。在青海西宁市北部,湟水上源北川河流域。秦汉之际为匈奴右地。汉武帝时属临羌县。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左右,设长宁县,属西平郡管辖。十六国至隋初为吐谷浑地。唐为吐蕃所据,后归唐,由张议潮统辖。北宋
旧镇名。噶尔雅沙之旧称。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东南部,噶尔藏布右岸。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中英西藏条约》签订后,被迫开为商埠,为附近地区与印度贸易中心之一。新藏公路经过此境。参见“噶达克商
?—1756清朝将领。四川成都人。回族。康熙五十八年(1719),由行伍从征西藏,以功迁陕西庄浪营参将,署川陕督标中军副将。雍正八年(1730),奉命从征准噶尔,以功授直隶山永协副将,署湖北彝陵镇总兵
见“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13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