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诸抹”(1951页)。
?—1899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扎拉里氏。初由马甲从征江南,咸丰七年(1857),因战功赏戴花翎。同治初参与镇压王洛七、王傻子等人反清斗争,赐号法什尚阿巴图鲁。八年(1869),授墨尔根城副都统
见“墨尔根特木纳”(250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达搯室韦。史称该部分布于古冻末河、那河流域,学界对此二河比定不一,今所在无定论,有四说:一说在嫩江下游以西今吉林省大安县至黑龙江省扎赉特旗地区;或认为应在今松花江下游以南、以东地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即“哈密”(1630页)。
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时期的民族武装。1944年底,新疆察布查尔县锡伯族群众,为响应尼勒克和伊宁等地反对盛世才和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组成一支150人的游击队,参加攻打艾林巴克和阿恰尔的战
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于虚出。古伦氏。原为元代设于依兰附近的五个万户之一,即火儿阿万户。明初,南迁至房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明廷为尽快招服女真各部,在其地设卫置官。其为当地有影响的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