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战国时期中山国祭祀礼器。亦称“中山王铜圆壶”。周慎靓王五年(中山王十三年,前316),由中山王下令制作,用以祭祀上帝和祖宗。盖上有两个圆形纽,壶腹为圆球形,有两道平行凸
现称大觉寺。契丹王朝时期所建寺院,位于今北京西北郊旸台山麓。因寺后有清冽泉水流入而得名。据沙门志延撰于辽道宗咸雍四年(1068)《旸台山清水院创造藏经记》载,当年“三月,舍钱三十万,葺诸僧宅。”“又五
古代东海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以葛纤维织成之布。《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卉服,絺葛之属”。孔颖达《尚书正义》也说:“卉服,葛越也,南方布名,用葛为之。”
见“耶律倍”(1303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车苏。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双柏、新平、峨山、元江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蒙古帝后所居宫帐。又称金斡耳朵。“斡耳朵”汉意“宫帐”。宋使彭大雅、徐霆,罗马教皇使者普兰诺·加宾尼都曾目睹这种金帐。“即是草地中大毡帐,上下用毡为衣,中间用柳编为窗眼透明,用千余条索曳住,阈与柱皆以
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一说为朵颜卫都督※花当重孙,伯颜帖忽思次子;一说为花当孙,哈哈赤长子。受明封都指挥佥事,居古北口塞外,受明岁赏。早年受本卫首领长昂压制,故倚重明朝。隆庆六年(1572),与脑毛大、
賨人首领。西晋东羌猎将。先世巴西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賨民,后随父李虎避乱至汉中杨车坂。东汉建安二十年(215),曹操定汉中,父率五百余家归之,被拜为将军,后迁居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号巴人。
见“于越”(58页)。
①满族打击乐器。鼓身呈八角形,故名,相传象征八旗。宽约17厘米。鼓框、鼓墙均木制,单面蒙蟒皮。每片鼓墙嵌小钹子,象征24旗佐。其中一墙端系丝绳,中结双纽结,下垂长穗两股,穗色因各旗不同而互异。演奏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