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泰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本安,号介圣。纳西族名阿习阿牙。※木嵚(阿地阿习)长子。成化二十二年(1486)袭父土知府职。弘治六年(1494),黔国公沐琮奏赐该州沙阑村置田,名曰“奉地庄”(官田)。次年,购置庄田600余亩,成为木氏土司在丽江以外的庄田。因保卫边疆有功,屡受嘉奖,授太中大夫衔。是丽江木氏土司中用汉文作诗传世的第一人。有《两关使节》等诗。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本安,号介圣。纳西族名阿习阿牙。※木嵚(阿地阿习)长子。成化二十二年(1486)袭父土知府职。弘治六年(1494),黔国公沐琮奏赐该州沙阑村置田,名曰“奉地庄”(官田)。次年,购置庄田600余亩,成为木氏土司在丽江以外的庄田。因保卫边疆有功,屡受嘉奖,授太中大夫衔。是丽江木氏土司中用汉文作诗传世的第一人。有《两关使节》等诗。
哈尼族他称。又作“卡多”。雍正《云南通志》卷24《种人》条:“卡隋,元江有之。”康熙《元江府志·彝人种类》:“卡隋……喜歌舞”。道光《元江州志》、《新平县志》、《他郎厅志》、《普洱府志》及民国《墨江县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高宗弘历为纪念平定大小和卓木而撰。铭文以满、汉、维3种文字镌刻。记叙布拉呢敦和霍集占在伊西洱库尔淖尔被击败及逃奔巴达克山经过。原碑立于淖尔东北岸,光绪十七年(1891
?—170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色棱阿海孙。驻牧萨尔塔郭勒,向清朝入贡最恭顺。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遣侍卫拜音察克等赴该部赐赉冠服、佩带、弓刀
见“耶律贤”(1302页)。
见“哥舒”(1835页)。
即“韦拔群”(246页)。
清代诗人。字竹楼,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高洁廉介。工诗词。与州守游智开文字交深。时人称其“诗品、人品,俱高出流俗”。著有《种竹山房诗抄》等。
见“活路头”(1733页)。
1622—1655清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之孙,镇国公韩岱长子。顺治二年(1645),封奉恩将军。六年(1649),封三等辅国将军。八年,晋封辅国公。十二年二月卒,谥悫厚。
蒙古族古代刑罚。蒙古族自古崇九,把九看作众多而神圣的数字,牲畜又是赖以生存之源,故以科罚九头牲畜作为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计量单位。依罪行之轻重,罚以九或九的数倍牲畜,无畜可罚者,以身充奴。初在民间以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