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札萨克旗

札萨克旗

清代所设游牧旗之中的主要一种。清廷对蒙古的统治体制是:八旗蒙古、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外藩蒙古实行王公(封爵)制度、札萨克制度和盟旗制度;内属蒙古实行总管旗制度;此外由于对藏传佛教的特殊政策而产生喇嘛旗。除八旗蒙古这一清朝世仆外,其游牧旗可分为三种:即札萨克旗、总管旗及喇嘛旗。中以札萨克旗为最多。自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蒙古各部归附清朝过程中,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札萨克旗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综清前期,于内外蒙古、青海与西北蒙古以及回部(维吾尔)之哈密、吐鲁番此二处之间,共设有200个札萨克旗。于蒙古,每部或编为一旗,或多达20余旗不等。直隶理藩院。内蒙古49旗原属旧藩,清人俗称“内札萨克”;其余蒙古149旗则称“外札萨克”。援※“内八旗”之制,敷设其官弁:普设札萨克之职以掌旗,即旗长,由清政府于各旗内王公中任命,给予一定的自主自治权,属※世职之一(“公中札萨克”除外)。置协理台吉为副手,下设管旗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诸员及领催、什长诸人以治理。旗际间互不统属,各统以驻扎之将军、办事大臣等。除地处偏僻的孤旗之外,则以其邻近数旗、同部或同翼的旗分,各建立3年一次的会盟之制,由清政府任命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1人兼摄盟长,充会盟召集、主持人。外札萨克蒙古各盟长无兵权。内札萨克蒙古各盟不设副将军。副将军,该置者每盟置1员,以稽察盟内各旗军容、器械等,授之纛(多用正黄、正白旗)。遇征兵,从者由清政府资以粮饷;平时,其生计悉由各旗自理。

猜你喜欢

  • 雅尼

    参见“僾尼”(2249页)。

  • 哈麻

    ?—1356元朝大臣。康里人。字士廉。冀国公秃鲁子。母为宁宗乳母。初充顺帝宿卫,有口才,深受宠信,累官殿中侍御史。因恃势谋害大臣脱脱,贬南安,后召为礼部尚书,迁同知枢密院事。因趋附右丞相脱脱,与左丞相

  • 佟图赖

    1606—1658清初将领。别名盛年。汉军镶黄旗人。原籍满洲,姓佟佳氏。初袭父佟养正游击世职。天聪五年(1631),从太宗征大凌河立功,加世职为二等参将。崇德三年(1638),授兵部右参政。五年,从睿

  • 恰域拉主万户

    详见“恰域万户”(1725页)。

  • 高定

    见“高定元”(1915页)。

  • 萧蒲烈

    见“萧永祺”(1993页)。

  • 噶厦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 僧奴

    见“羌娜”(1140页)。

  • 察札秃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正月所设察剌秃山卫和正统后所设者剌秃卫作察尔察图河卫或察尔图山卫。

  • 札罕格尔

    见“张格尔”(1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