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河西回鹘驻牧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历代官府发给僧尼的凭证。得此即可证明僧尼身分,豁免地税、徭役。唐宋时由掌管僧尼簿籍的祠部发放,有时出售度牒,以充军政费用。宋南渡后,军费大增,度牒收入为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清政府亦行此制,目的在
见“耶律隆绪”(1320页)。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金卫绍王完颜永济年号。1213年五-八月,凡1年。
辽、金、元、明、清时代在中国北方各族中流行的一种歌舞杂戏。亦作喇。蒙古语称其艺人为倒喇黑赤或倒喇赤,汉译作倒喇金、倒儠匠。沈榜《宛署杂记》云:“弹唱人曰倒儠匠”。一说源
元代党项(唐兀)人。曾姓史氏。材勇绝人。事世祖于潜邸。1253年从平云南,以骁勇果敢著称。1259年又从渡江攻湖北。中统元年(1260)从征叛王阿里不哥,参与大小15战,授蒙古唐兀军民达鲁花赤。死后赠
西夏佛寺。在西夏三大山之一贺兰山中。西夏时期党项僧人平尚重照禅师的弟子李慧月曾于此印制汉文大藏经12部、《华严经》54部,又抄写金银字《华严经》1部及其他佛经。
辽末女真纥石烈部首领。星显水(今吉林延吉市布尔哈通河)纥石烈部人。女真族。纥石烈氏。勃堇阿海子。父死,袭勃堇。为景祖昭肃皇后所怜爱。尝与徒单部勃堇诈都争长。辽道宗大安十年(1094),盈歌继任女真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