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州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所辖4州之一,领桓都、神乡、淇水3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一说在西通沟,或说即集安镇高句骊国国内城旧址)。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的“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丸与桓音近字异)当产于此州。辽灭渤海后县废州存,隶渌州,金废(金西京大同府有桓州,在今内蒙古正兰旗西北,非其移置)。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所辖4州之一,领桓都、神乡、淇水3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一说在西通沟,或说即集安镇高句骊国国内城旧址)。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的“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丸与桓音近字异)当产于此州。辽灭渤海后县废州存,隶渌州,金废(金西京大同府有桓州,在今内蒙古正兰旗西北,非其移置)。
见“术不姑”(490页)。
1476—1526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静之。纳西族名阿牙阿秋。※木泰(阿习阿牙)长子。弘治十六年(1503)袭父职。正德五年(1510),自备马匹方物,差人赴京进贡请诰,授中宪大夫,世袭土官知
见“和朔奴”(1446页)。
见“亦剌合”(871页)。
蒙元官名。又译“扯儿宾”、“彻儿必”、“阇里必”。《元朝秘史》简释为“官人”,无详解;《蒙古译语》释为“宰相”;《登坛必究》译作“把总”;那珂通世《成吉思汗实录》解释为“侍从官”。近人依其职守,认为近
元朝大臣。畏兀儿人。※合剌普华之孙。吉安路达鲁花赤偰文质之子。延祐二年(1315),第进士,与马祖常、欧阳玄等著名文士为同年。初任广东廉访佥事。至正(1341—1368)间,任吏部尚书。十年(1350
见“盆奴里国”(1706页)。
山名。位于内蒙古巴林右翼北部索博力嘎苏木境内。辽时称黑山,在庆州北十三里,辽帝每年派臣民到此山祭祀。山长数十里,土石及流水皆黑,故名。主峰海拔1951米。此山风景秀美、巍武壮观,蒙古语称“赛汗罕乌拉”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网藐”,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三。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