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政淳
即“段正淳”(1696页)。
即“段正淳”(1696页)。
见“小云石脱忽怜” (152页)。
见“宰相府”(1949页)。
见“黑车子室韦”(第 页)。
石刻名。一名《鸿胪井题记刻石》。原在今大连市旅顺黄金山麓,日俄战争时被日人盗走,现藏日本皇宫博物馆,我国黑龙江省博物馆存有拓片。为唐郎将摄鸿胪卿崔忻往渤海始祖大祚荣所在册封官爵返回,途经旅顺所留之信物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三年(1405)二月设置之撒力卫,分别作萨里河卫、萨里卫。
1696—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乌雅氏。雍正十年(1732),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历官员外郎、郎中、江宁知府等。乾隆二十年(1755),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台湾。二十二年,擢镶黄旗汉军副都
寺庙名。又称“噶迥多吉英寺”。地处拉萨河下游南岸的热玛冈村,自拉萨西南行约两公里处。建于赞普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时。该寺早已破败,唯噶迥寺建寺碑尚保存完好,碑文共藏文57列,字迹清晰,内载
元代政书。元丞相拜住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是仿金《泰和律》例,集世祖朝以来法规法令编纂而成的法令类编。据明焦竑榅《国史经籍志》著录,全书分为88卷。《元史·英宗纪二》载共2539条,包括制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见“费雅喀”(17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