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屯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元朝蒙古官名。又译“速古而赤”、“舒库尔齐”。掌服御事者。《元史·兵志》:“掌内府尚供衣服者,曰速古儿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文宗天历(1328—1330)初,置奉御24员,其中
见“完颜亮”(1145页)。
南北朝时敕勒所建政权。因其众所乘之车,车轮高大、辐数至多得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原分布于今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即“雅库特”(2197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
即“宇文丘不勤”(901页)。
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正德七年(1512)与汉族张番坛、李四仔等领导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大帽山畲、汉人民起义,集众数千人。起义军以游击战术,攻陷福建建宁、宁化、石城、万安诸县。明朝政府派南赣巡抚都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见“完颜宗峻”(1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