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传统骑乘用具。蒙古族自古善骑射,以马上取天下。在长期游牧、狩猎和军事生活中,制作了蒙古族特有的马具,非常适用和讲究。王国维《黑鞑事略笺证》云:“其鞍辔轻简以便驰骋,重不盈七八斤,鞍之雁翅前竖而后
明代哈尼族土司。归属元江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由南诏、大理时的因远部和罗槃部置。因远在元江府治西,即因元坝;罗槃即元江坝。以土酋白文玉(史书未明族属,学者从地望和姓氏考证系哈尼族)为副长官。嘉庆
①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万户之一部。蒙文史籍作达拉特。达延汗初年为异宗领主亦不剌太师占据。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败右翼3万户,驱逐亦不剌后,封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右翼3万户济农(亲王),领有该部
见“碎叶水”(2351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帕万户、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
即“卓其笃”(1382页)。
见“广惠寺”(132页)。
清代新疆伊犁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五年(1760)置。与伊犁将军同驻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县东),协其办理伊犁等处军政要务。自乾隆四十四年(1779)后,不常设,补放无定制。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诺尔布端多布。博尔济吉特氏。※昆都伦乌巴什五世孙,※罗卜藏车凌子。初游牧于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遣长子鄂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