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不花
见“太不花”(272页)。
见“太不花”(272页)。
见“蛮”(2272页)、“荆蛮” (1583页)、“蛮方”(2272页)。
西汉时故匈奴王。后归附汉朝,授校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骠骑将军霍去病击匈奴,俘呼于耆王王子以下11人,众1768人,以功封宜冠侯,赐食邑1100户。四年(前119),以坐击匈奴增所获首级数,
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所统3州之一。领县仅知有一,曰贡珍。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郊南城子(或说在该省宁安县城北)。辽灭渤海后废(一说辽东京道之渤州,系天显三年辽迁其民于辽东地袭用原州名置;或说
即“阔亦田之战”(2276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
藏语音译,意为“一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有两种:一种正面正方形内铸藏文“宣统元年”,下方铸面值“一两”字样,背面为一法轮图案。1909年铸造;另一种规格与第一种相同,铸有“扎西达杰”(意为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郎俊位帅众归附,清廷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属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
一作赵尕尔。土族第一代赵土司。甘肃岷州(治今甘肃岷县)人。族别待定。元招藏万户。明洪武三年(1370),归附明朝,以功授百户。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1000余人。居地在今乐都县胜番沟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3—4人,掌办一切银钱事件,凡西藏粮务月报、绿营官兵粮饷清册,如有差错,均归该房驳诘。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改为度
?—600南朝至隋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宁氏家族世为钦州地区豪门大酋,《新唐书·南蛮传》云:“有宁氏者,相承为豪”。陈朝时被封安州(隋时改钦州)刺史,自恃兵威,雄据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