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蕃仪。西夏党项族的礼仪风习。景宗认为“蕃俗以忠实为先,战斗为务”,不从宋制,改以是礼。祭祀燕享时改九拜为三拜,革五音为一音。毅宗于奲都五年(1061)向宋仁宗上表,要求改行汉礼。惠宗时太后梁氏专权
见“阿洛斯”(1214页)。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和霍城县等地。举行婚礼后第三天,当新娘到达新郎家门口时,要由伴娘挽着下车,踩着红毡,走到正屋前面,与新郎同拜天地。接着,双方对拜,新郎用马鞭揭去新娘的
见“答里巴”(2239页)。
明代青海玉树根蚌寺住持。藏族。四世囊谦王甲根巴日之弟。通过大宝法王噶举派黑帽系五世活佛得银协巴举荐,被明朝封为“功德自在宣抚国师”,赐金印,象牙章。文册载:“凡属囊谦部落僧俗人等,均服从囊谦王室管理”
见“阿波可汗”(1226页)。
见“庄敬皇后”(878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也作下辩道。西汉以下辨县改置,属武都郡(今甘肃西和县南)。为※十三氐道之一。治今甘肃成县西,时称武街城。三国、晋复为县(一说东汉复为县)。东汉末,下辨等地,有氐帅雷定等
即“诺曷钵”(1954页)。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