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庶人
见“完颜亮”(1145页)。
见“完颜亮”(1145页)。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与维吾尔语职官阿奇木伯克相似。为塔吉克族住居区首席长官,职司当地一切政务,因地处边防,官秩较高,一般为五品。另有希卡阿卡(副阿尔钦),香比该等辅佐、协助管理税收和司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崖县等地黎族人民起义后所制“善后”方案。共12条,其内容主要是:开辟十字大路,使来往畅通;屯兵要冲之地,安营弹压;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上层为局以下各级头目,令其自为约
1244—1291元朝将领。高丽人。洪氏。小字茶丘。洪福源次子。幼从军,以骁勇知名。世祖中统二年(1261),雪父冤,袭父职,为管领归附高丽军民总管。至元六年(1269),率军3千从国王头辇哥平高丽权
见“嘎仙洞”(2449页)。
即“神册”(1768页)。
辽代兀惹部首领。渤海遗裔。一作乌昭度。其先人于渤海国亡后,为反抗契丹贵族统治,保据一隅,自成一部,常称兀惹,也称“乌舍国”。昭庆继为首领,仍对辽时叛时服。辽统和十三年(995)七月,率众与燕颇等攻铁骊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南渭州安抚司改置(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首领彭氏。清顺冶四年(1647),以土知州彭应麟归附,诏仍授原职。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
?—166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书库尔岱青长子。随父率部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顺治十八年(1661),以父年迈,受禅,继位。继续奉行其父的既定政策,加强与清朝的和好联系,缓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