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水
即“掩㴲水”(2037页)。
即“掩㴲水”(2037页)。
见“八儿思阔”(26页)。
见“女真进士科”(147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
匈奴官名。或将“相”、“封”分别作为两种官职,将“封”写作“将”。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设置。为中下级职官,隶属于匈奴24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唐开元十四年(726),奉父命朝唐,贡方物。
见“史思明”(566页)、 “史朝义”(567页)。
见“西喇木伦河”(711页)。
①泛指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即汉、晋代郡和唐以后代州以北,两晋时为拓跋鲜卑主要活动地区。东汉末,拓跋部从漠北南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晋愍帝建兴三年(315),封拓跋猗卢为代王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