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怒官”。清代纳西族、藏族等一些土司委派在怒江地区负责向怒族收纳贡品的傈僳族头人。缴纳贡品分官贡(怒语,傈僳语称“固也”)和贷贡(怒语,傈僳语称“干卡”)两种。前者规定每个家族每年交纳簸箕三个、白
回族族谱名。明成化二年(1466)由马依泽氏之二十代裔孙、骠骑将军马义奉旨修撰。四年(1468)完成。后经多次续修,最后一次为光绪二年(1876)。凡15卷,卷首1卷。记马氏回族始祖马依泽于宋建隆二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灭合里直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瓦里。“合里直”又译作“合里只”、“合李只”、“合理只”等。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一※抹里名合里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诵经的僧人。专门负责领全寺僧众诵经,亦称“经头”。凡任此职者,须对经典有较深研究,博览经文,记诵娴熟,学识、能力确为大小僧人所信服。诵经时,声调高下疾徐,倡韵起落转变,何句须鸣指
见“玛木特”(951页)。
1678—1739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隆务寺昂贡保家。从巴索济龙阿旺贡却尼玛前出家为僧。康熙三十六年(1697),赴西藏朝拜五世班禅罗桑益希和六世达赖仓央嘉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置,意为“千户”,隶属“五如”或“四如”之下,设东本一千户长管理。详见“部落使”(1906页)。
见“阿穆尔达喇达尔罕”(1252页)。
1634—1718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兆佳氏。顺治十一年(1654)翻译举人,授工部七品笔帖式,累迁内阁侍读、刑部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署骁骑参领,随扬威将军阿密达讨王辅臣。十五年,随征
西夏军队职官。在将佐之下,小首领之上。有权正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