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占
即“俱战提”(1888页)。
即“俱战提”(1888页)。
见“比丁”(188页)。
?—1887清宗室、大臣。字树南。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咸丰六年(1856)进士,选庶吉土,授编修。擢四品京堂,累迁内阁学士、盛京户部侍郎。同治六年(1867),调户部,数勘办展边垦地。光绪二年(
?—532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并、安二州刺史尔朱侯真孙,华州刺史尔朱买珍子,尔朱荣从弟。永安(528—530)中,为荣府长史。元晔立,为侍中。普泰元年(531)
树名。一作雄常,“常”又作“棠”。产古肃慎族地(今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史载此树之皮可制衣。今东北地区产桦树,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族于农历五六月间将其皮剥下,去掉其表面层和里面硬皮,然后放入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由※拜他拉布勒哈番改称,位列轻车都尉之下,云骑尉之上,正四品。参见“拜他拉布勒哈番”(1665页)。
明代云南弥勒州(今弥勒县)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残酷剥削,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致使“民不堪命”,于正德九年(1514),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十八寨(砦)彝民
又作“勒贯”,见“司廊”(65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宋代高州领主。珍州(后改高州,今贵州正安西北)人。原珍州刺史※田景迁之子。初任衙内都指挥使。开宝八年(975),父卒,袭其位为高州刺史。至道元年(995),与溪州领主同入朝纳贡。咸平三年(1000),
?—1539明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嘉靖十七年(1538),武靖州土目黄贵、韦香勾结地方驻军指挥潘翰臣侵占瑶民田庐,诱杀其兄胜海。积愤,聚众起义,以大藤峡弩滩为据点,与官府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