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钞
元代指将破损之昏钞(烂钞)焚毁。大都(今北京)及诸路交钞库(又称行用库)按户部所定昏钞倒换体例,以料钞(又称新钞)易昏钞,所换昏钞加盖印讫退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者或廉访司官监烧。世祖至元元年(1264),始置昏钞库,后改烧钞库。二十四年分立东西库,置大都及行省治所,设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官。
元代指将破损之昏钞(烂钞)焚毁。大都(今北京)及诸路交钞库(又称行用库)按户部所定昏钞倒换体例,以料钞(又称新钞)易昏钞,所换昏钞加盖印讫退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者或廉访司官监烧。世祖至元元年(1264),始置昏钞库,后改烧钞库。二十四年分立东西库,置大都及行省治所,设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官。
清廷以皇家奴仆编设的佐领和其首领之称。前者原称内牛录,后者曾称包衣牛录章京。其效力对象和性质俱与八旗各旗分佐领有别,因属包衣组织的基本单位,故也称包衣佐领。(1)内务府总管原称包衣昂邦。迄康熙三十四年
见“张骞”(1177页)。
见“和啰理”(1447页)。
明代东蒙古右翼部落。明代汉籍亦译作“兀甚”、“偶甚”等。清代译作“乌古新”、“卫新”、“乌审”等。源于蒙元时期的※“许兀慎”。约明中期,该部分为东西两支,分属※鄂尔多斯和※蒙古勒津(满官嗔,后称土默特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
见“沙陀”(1124页)。
黎语,老人的意思。原是黎族地区对办事公道和受人尊敬的老人的称谓,村中偶有纠纷,多由他们出面调解。随着近现代黎族地区的阶级分化,逐渐演变为对有权有势的头人的称呼。如清末的总管、哨官;国民党时期的团董、乡
地区名。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所在今辽宁沈阳市。境域东西180里,南北130里。东接兴京(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邻锦州府广宁县(今辽宁北镇县),南抵辽阳州,北至铁岭县。辽属东京道,金为沈州治
地名。藏语作雅龙。位于甘孜以南,理化以北,东界道孚,西接白玉。历属朵甘思招讨司管辖。明洪武年间(1368—1398),征沿边土司晋京,足千户者授安抚司,不足者为长官司。分上、中、下瞻对,置安抚司、长官